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骨干》评选推荐细则

作者: 时间:2021-10-26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应用型大学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三三二三”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贯彻教育部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要求,积极“打造金课,淘汰水课”,做好“新文科、新工科、新农科”改革研究,树立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方法灵活得当、教学研究与改革效果良好、教学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激励并带领广大教师不断更新教学观念,提升教学水平,从而整体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教学评优评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7]56 号)精神,根据学校要求,特制订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第十一届教学骨干”评选细则。

一、评选原则

“教学骨干”评选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师德高尚、课程思政效果好的教师。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依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教师教学评优评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校教字[2017]56 号)制定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评选条件与范围为: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2.参评教师须是承担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科各类教学任务的在编教师,在我校教学一线从事专职教学(不含行政兼教学的“双肩挑”人员)工作满5年及其以上的教学人员,同时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可以参评。

3.参评年度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无教学事故、违纪记录,未受到教学通报及以上处分。

4.教学认真,备课充分,课程教学大纲、教材、授课计划、教案、试卷及分析、课程总结等基本教学文档齐全、规范。在教学工作过程中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带领所属学科教师团队深入研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共同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整体水平。热情关心和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

5.参评期内至少系统讲授过一门或一门以上的课程。完成的教学工作量至少不低于所在部门教师平均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6.服从学院和学校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教学及其他有关工作。

7.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欢迎和同行的肯定,能起到示范作用。近两年来,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考核至少一次为优秀;在学生评教中无全校后3%记录,至少有3次不低于学院前50%,且至少有1次进入学院前30%。

8.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深化教学改革,注意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近2年内有下列教学研究成果中的2项(均以学校职能部门登记或文件为准):

(1)教学成果奖:校级主持,省级排名前五名,国家级排名前七名;

(2)研究论文:公开发表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学校、教育厅、教育部组织的教学研究论文评奖的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的第一作者;

(3)研究课题:主持或主研研究课题,有鉴定(或结题)证书。校级主持,省级排名前五名,国家级排名前七名;

(4)教材:公开出版教材的主编或参编人员;

(5)重点课程、精品开放课程(原精品课程):校级主持,省级排名前五名,国家级排名前七名;

(6)多媒体课件获奖:校级主持,省级获奖前三名,国家级获奖前五名;

(7)教师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人员;

(8)指导学生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赛事一、二、三等奖或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学生获得市厅级(不含校级)奖励的第一指导教师,学生获得省级奖励的前二名指导教师,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前三名指导教师。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须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

1.资格审查

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照本文第二条“评选范围与条件”,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填写教学骨干申报书。

2.评审推荐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按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骨干评选推荐细则,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附件1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骨干评审量化计分表”对参评人员提交材料进行打分(本次评审工作所涉及材料和相关事项的时间段统一为2019 年 8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因各位老师来自不同的教学单位,2019-2020学年评教成绩以在原学院的学生评教成绩为依据,个人教学工作量总学时和本教研室平均工作量以教学部提供数据为准),评审结果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公示后,报送教务处。

3.评审推荐比例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册的实际专职教师人数的 8%进行评审推荐。

3.时间安排:个人申请与学院评审时间:2021 年10 月 18 日- 11 月 4 日。

四、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根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册教师数核定指标数,做到指标不超,推荐人员要进行排序。

2.在评审过程中,要体现培养和鼓励青年教师的思想。

3.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时间:2021 年10 月 18 日- 10 月30日。

(2)学院评审时间:2021 年11 月 1 日- 11 月 4 日。

4. 报送材料

(1)报送时间:2021 年 11 月 5 日 17 点之前由教学秘书将评审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报送材料: a 评审排序结果;b 教学骨干申报书;c 量化计分汇总表;d 两年学评教成绩院系教师排名及百分比位置;e 评审细则;f评审工作总结(含听课、学生座谈情况,教学文档检查结果以及对本次评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g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册专职教师名单等七类材料各 1 份。

同时将上述材料相同的电子版发到 jyk7265@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附件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学骨干评审量化计分表

类别

序号

考 核 项 目

上限分值

计 分 依 据

基本条件

10

1

个人教学工作相关荣誉称号

3

获得相关奖励校级、市级、厅级计1分;省级及以上加倍

2

教学文档

5

大纲、教材、教案、计划、试卷、分析、成绩单、总结等教学文档规范齐全(各单位制定细则)

3

年度工作考核

2

合格0.5分,优秀1分

教学工作量与效果

70

4

学生评教

32

每学期院(系、部)前10%计8分;前30%计6分;前50%计4分;前70%计2分;四个学期累计

5

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评估优秀

16

1次优秀计8分

6

教学工作量

16

每年完成额定工作量计6分。每超100工作量加1分。低于额定工作量此项计0分

7

开课门数

6

两年累计开讲两门不同课程,计4分,增加1门加1分。(课程任务以培养方案为准)

教学手段、方法改革与研究10分

8

多媒体课件

2

应用:主持校级课件学校且验收合格计0.5分。获奖:校级主持计1分,第二、三名计0.5分;省级及国家级主持计2分,第二、三名计1分。

9

研究项目

3

校(市、厅)级主持计2分,2或3名计0.5分;省级及国家级加倍。(均以结项当年证书计分)

10

发表研究论文

5

一般期刊第一作者计1分,核心期刊、一级和三大检索期刊第一作者计2分

教学成果与奖励

10

11

精品课程(重点课程)

2

校级主持计2分,2或3名计1分,4至6名计0.5分;省级及国家级加倍。重点课程减半

12

教学名师

1

校级及以上计1分

13

教学成果奖

2

校级主持计1分,2或3名计0.5分;省级及国家级加倍。

14

教师基本功大赛

1

校级及以上计1分

15

正式出版教材

2

主编计1分,副主编及参编计0.5分

16

指导学生获奖

2

市厅级1分,省级及以上2分(教务处登记为准)

Copyright©2010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

地址:中国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编:06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