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3 点击数:

院通字〔2022〕1号

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

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教学部、实验室(中心):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实验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安全,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一、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作为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副组长和成员由分管副院长和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担任。

组  长:于明来

副组长:张文香

成  员:张波、郭学民、齐艳玲、任海、孙伟明、秦保平、李婧实、沈江洁、程晓园、张媛、穆野、吕瑞鹤、王浡宇

二、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2年4月23日

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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