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以下称“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 于2015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同意,开展试点创建。项目位于我县青龙河下游,湿地规划范围北起承秦高速公路桥,南至青龙县与卢龙县县界,东西两侧依据第一重山脊线和巡护道路划定,规划总面积8400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3567公顷,湿地率42.46%。规划区湿地类型分为河流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3类,其中河流湿地222.5公顷、沼泽湿地63.5公顷、人工湿地3281公顷。具体包含有永久性河流、洪泛平原湿地、草本沼泽和库塘4个湿地型。
根据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现状,结合管理的便利性,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划分为生态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管理服务区等五大功能区。
建设河北青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具有较高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生态效益
1、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水资源安全;
2、调节气候,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3、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环境,维持较高的生物多样性。
(二)社会效益
1、打造科普宣教和科学研究基地,为人们了解自然、认识湿地、走近科学的提供了重要课堂,同时,也是国内外相关行业研究工作者重要的研究基地及青少年科普教育、教学实习的理想场所;
2、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3、促进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带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