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2-05-18 点击数: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评优评奖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56号)文件精神和教师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2021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小组

成员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构成:于明来、张文香、孙胜显、邹亚学、杜利强、葛慕湘、李学玉、任海、张莹、马瑶、刘辉。

秘书:王浡宇、华昕彤

二、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校教字〔2017〕56号文件精神和教师发展中心通知精神,对全体教师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2.各教学部要认真对待,依据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的“通用条件与要求”和“特定条件与要求”,对本教学部全体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评价。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有效时段为2021年度,即2020-2021-2、2021-2022-1两个学期。

4.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督导评价的对象为全体参评教师所开的全部课程,每门课程须单独评价,多门课程分别评分再取平均分值。

5.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优秀档次需要本人申请,不合格档次由教学部或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名。

6.优秀指标数为2021年12月31日前我院在册教师(含校内双肩挑)人数的15%,即50*15%=7.5(按4舍5入,计8个)。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对申报优秀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对有资格者按照实施办法的量化积分规定,以从高到低的顺序向学校推荐我院教学优秀人选。

二、工作程序

教学工作委员会出台“实施办法”,并在全院公示→参评教师基数统计→“实施办法”报教务处备案→学院组织部署→教师填表、申报→教学部组织同行评价、打分及审核、评价、排序、推优→教学督导组评价、打分→学院领导评价→教学办公室初审、评价→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小组评审→结果公示→报送教务处。

三、工作安排

1. 5月18日:《2021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实施办法》进行公示。

2. 5月19日-23日:申请评优的教师填写《2020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优秀量化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工作小组秘书王浡宇处

3. 5月23日- 5月26日:各教学部对本教学部教师进行相关评价打分,教学部相关评价打分包括:“教学文档”5分、“工作态度及作风”2分、“同行评价”7分、“开课情况”4分,并将结果报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工作小组秘书王浡宇。同时报送合格、不合格建议名单(分别按姓氏拼音排序)。

4. 5月23日- 5月26日:教学督导组对所有教师教学文档检查,根据平时听课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评价、打分,分值8分。

5. 5月23日- 5月26日:学院领导对所有教师进行评价打分,分值5分。领导评价成绩表报送教学办公室。

6. 5月27日- 5月30日:教学办公室对申报人资格、打分情况、佐证资料等进行初审,并进行相关评价。

教学办公室相关评价打分包括:“工作态度及作风”1分。

教学办公室审核确认项目包括:申报人资格、所开课程、“学生评教”40分、“开课情况”4分、“教学工作量”8分。

7. 5月31日- 6月2日: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相关项目评审,确定名次和推荐人选。

9.教学办公室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公示,按教务处要求,报送资料。

四、注意事项

1. 按校教字〔2017〕56号文件《教师教学评优评奖管理办法》要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总分100分,优秀资格为总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且提高条件不低于2分。

2. 所有计分材料计算时间统一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参评教师须是承担我校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各类教学任务且有学生评教成绩的在编教师。

4.参评教学优秀教师可向教学部主任查询2021年度两个学期的个人评教成绩。

5.领导评价和督导评价按全体参加评价人员打分的平均值计算,由教学秘书统计后直接填写。参评教师可向教学秘书查询原始数据。

6. 教学骨干、优秀教学奖、教学名师等称号或奖励,指导学生获奖,教学成果奖、多媒体课件评奖、正式出版的教材,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教研立项,发表(或获奖)教学研究论文等须提供相应证书等佐证材料,按文件规定的办法计分。

7.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 ?????????????????海洋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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